复旦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5-11-14浏览次数:11467

一、招生名额和类别

各专业招生名额依考生入学考试情况而定,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收费标准

1.学费:参照我校研究生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请浏览复旦大学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http://www.cwc.fudan.edu.cn)

2.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三、报考条件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

2. 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在录取前补交),以及两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学者的书面推荐材料。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原则上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要求

1.报名时间:20151120日至12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a.网上报名编号;

b.身份证件;

c.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6.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7.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报考点地址: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可直接向报名点咨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时间:20164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地点:同报考点。

复试时间及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

1.初试: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笔试、口试。

3.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

八、查询入学考试成绩:20165月下旬左右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九、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十、学制   

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即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此类硕士生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博士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学制可联系相关院系。

十一、凡专业代码第5位为“Z”且后面带“★”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 为兼职教授。   

十二、我校部分院系提供参考书目,考生可致电院系查询或通过院系网页查阅。

十三、若2016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四、复旦大学(代码:1024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8号楼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267365643991

图文传真:(02165644159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