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形式逻辑基础考试大纲

2018-10-26浏览次数:2739

科目代码

827

科目名称

形式逻辑基础

一、考试内容范围

  

考核能力:

本科目考核逻辑学有关的定义、命题、证明的阅读理解能力;撰写严格定义(尤其是递归定义)和撰写证明的能力;掌握基本的证明方法(如归纳证明等)和构造技巧(如对角线法等)。

考核内容:

1、一阶谓词逻辑语言;

2、希尔伯特式公理系统及有关元定理;

3、自然推演系统及有关元定理;

4、一阶逻辑语义,哥德尔完全性定理与模型论基础(紧致性定理应用、初等子模型、超积等);

5、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与递归论基础(递归函数、图灵机可计算等);

6、集合论基础(关系、函数、序数与基数初步);

7、模态逻辑基础(关系模型语义等);

二、试卷结构

证明题:150

  

  

三、参考书目

作者

书名

出版社

出版时间

版次

备注

郝兆宽等

《数理逻辑:证明及其限度》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4

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