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国际法及冲突法考试大纲

2018-10-26浏览次数:3078


科目代码

845

科目名称

国际法及冲突法

一、考试内容范围

本科目考试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内容。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相关基本原理和知识概念,并能够较熟练阅读英文相关专业法律文献。考生应具备运用所学概念、知识和原理来综合分析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及相关法律的时事事件的能力;或分析相关案例的能力。

国际公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律责任,国家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保护法,国籍法,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和庇护,国际人权法,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等。

国际经济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及国际经济法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国际私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理论,国际私法的主体,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含定性、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适用(含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物权、债权、商事关系、婚姻与家庭、继承和知识产权等),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含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事诉讼等),区际法律问题(含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区际司法协助等)。

二、试卷结构

本试卷题型分为三大类:名词解释或简答题(共30分)、论述题(共90分)、综合论述题或案例分析题(30分)。总分为150分。


三、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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