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关于2016年推免生报名的重要提醒

2015-09-23浏览次数:30140

 各位考生:  

 所有有意向报考复旦大学2016年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考生须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并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各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拟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1.具体时间安排:

 (一)报名:925-108日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参见各院系推免复试细则),已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上述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复试:1017日前,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我校有关手续的学生注意及时登录该系统和本人提供的联系邮箱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并按照“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确认。

 (三)报考直博生且通过复试者还须于121-31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届时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 经复试合格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66月中旬左右寄发本人。

2.“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操作流程

 (一)注册: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

 (二)填报个人资料:推免生注册后应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资料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并进行网上支付。

 (三)查询:推免生在填写志愿前应认真阅读《复旦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和《复旦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可同时在系统填报三个平行志愿(不分主次),每个志愿在提交后的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期间招生单位下载报名信息并决定是否允许考生参加复试。志愿提交48小时后仍未接到复试通知,复试未通过,或拒绝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志愿提交48小时内,如招生单位通过系统明确拒绝推免生申请,推免生可立即填报其他志愿。

 (五)确认复试通知:提交报考志愿后,招生单位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反馈是否同意推免生参加复试的通知。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如收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复试通知。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录取。

 (六)复试:推免生如同意参加复试,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推免生复试。

 (七)待录取: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将收到招生单位通过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答复是否接受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如接受,推免生即成为该招生单位的待录取考生。推免生接受招生单位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后,不能再填报其他志愿,或接受其它复试、待录取通知,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再向该推免生发放复试或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无效。

 (八)各专项计划推免生的报考录取操作,应按照具体政策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注意事项

 (一)推免生选择报考志愿时,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和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并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推免生因填写信息虚假、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1025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仍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八)凡是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