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5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4-09-21浏览次数:9125

 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开展大学生、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8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详见《复旦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具体材料见本简章要求)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相关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须递交的报考材料有: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审查表请在教育部网站思政司主页下载);

3)关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体会以及博士生研究方向设想纲要5000字左右;

4)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成绩单、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7)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他获奖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

3.考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于复试时在相关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详见《复旦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复旦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1.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择优录取。个人或所带集体曾获省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的、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研究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原则上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之间调剂录取。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和考生所在学校三方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不超过六年。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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